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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小時候,都天真且深信不疑地接受父母及老師教導有關生活和這個世界的事情。大部分他們所灌輸的觀念都是正確的:絕大多人都有很堅定的「私有財產」概念以及尊重「他人權利」。通常我們被鼓勵去對某些事情建立起堅定的信仰——上帝、真理、友情、自我——或者這些事物的混合體。

但我們也被教導一些「暫時的」觀念,當我們年幼時,這些「暫時的」觀念是有用的,而當我們長大後,這些觀念會被捨棄或被修改。例如「不要跑到馬路上」會被修改為「穿過馬路之前先看看兩邊」;還有拿到駕照時人家會告訴我們「不可超速」,後來我們會加上「除非其他人都這樣做」。事實上,我們的父母和老師們並沒有真的告訴我們去修改這些觀念,我們是看著他們的行為而學到的。

我們帶著辨別的能力長大,當面臨需要改變一些規則的環境時,我們可以學會如何、何時、為何要修改這些規則。我們珍惜那些基本價值觀,對於聖誕老人和復活節兔子有適當的、知性的認同,而持續創造自己的「生活風格」。但是當偏離那些「基本價值觀」時,我們盡可能地去協調和社會、家庭、朋友之間因此而產生的衝突。

但是,當那些和真理相去甚遠的荒謬觀念,經由那些被認為是較具知識的人一代又一代地傳遞下去時,我感到很困擾。我們可以理解並原諒中世紀的學者們告訴大家地球是平的,那是因為他們不知道事實。但是,我發現有人將一些不應該被納入人類知識中的觀念傳遞給我,那人便是我的音樂老師。

平心而論,也許「可能」是我誤會了他。但是當我看了很多現今音樂教育界的權威人士所寫的教科書之後,我發現他們的音樂老師也對他們說了謊。

你將會在本書中了解我為何要做出這無禮的指控。我知道如此挑戰音樂學術界中淵博的學者以及德高望重的音樂教育者的傳統,是有點不客氣,但是,管他的,總得有人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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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uandd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